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来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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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填报单位(盖章):庆阳市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综合组 | (第31-32批2023年12月23日) | |||||||||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gs202312200039 | 环县县城到鸳鸯沟村再到王园组的唯一道路,在车辆经过时有扬尘产生。 | 庆阳市 环县 | 大气 污染 | 举报路段为2002年环城镇申请扶贫资金修的通组路(全长7.5公里),由鸳鸯沟口通往马塬、王塬、李塬,2014年4月对该路段进行加宽并铺设石子,由于通车多年所铺设石子已全部损耗完,路面尘土较厚,加之今年入冬以来干旱少雪,至今未有有效降雨,导致该道路通车时尘土飞扬。 | 属实 | 环县持续加强县内道路,特别是乡、村、组通村通组通户道路的维护,进一步减少扬尘污染。 | 环县政府组织车辆和人员对该路段进行了适当洒水抑尘、清理积尘,对损坏严重路段补砂垫平,保证道路畅通,扬尘问题已得到基本遏制。 | 未办结 | 无 |
2 | x3gs202312210003 | 12月18日(受理编号:x3gs202312070008号)公布的办理结果回避重点,存在以下问题:1、关于拆迁的环保距离。公示以297m为标准,拆迁了59户,判定其余户不在拆迁范围之内。为什么不整体拆迁?而是死扣所谓的297m,297m是什么概念?一条297m线就能划定两个范围吗?风大的时候呢?不考虑实际情况吗?2、关于环保拆迁公告。环评时发布的公告,是疫情最为严重的时候,群众大多数没有见过环评,也没有征求过六户群众的意见,不符合拆迁的公告程序;3、夜晚发出的巨大声响,虽然不是经常性的,但已造成一户的羊棚破裂,这种巨响不需要做环境评价吗?4、水的问题,2023年6月坏的很快就修好了,真实情况是2022年半年没有水,今年又是半年没有水,难道不存在用水困难的问题吗?还有村民自修的通行道路,请问真实情况是拆迁造成的损毁严重还是车辆正常通行造成的?拆迁过程中大量的拆迁垃圾堆放肯定是首要原因。 | 庆阳市 正宁县 | 其他 | 华能正宁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位于庆阳市正宁县周家镇,环评报告中明确考虑到烟塔本身存在建筑物下洗的不利影响,综合考虑建议设置279m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2023年6月施工车辆碾压导致群众生活用水管道出现了破损,村委会协调进行了维修;群众生活用水均由机井保障,采用用水低峰期抽取地下水灌注进存水罐沉淀后使用的模式,因管理人员未及时抽水注灌导致群众用水时有时无;周家镇对管理人员进行了约谈,近期已规范供水。村民反映自修的通行便道为进户土路,1户群众将房屋出租给施工人员居住,因通勤车多次通行对道路造成一定影响;已将该路段列入2024年道路新修计划,正宁县将统筹全县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路段硬化。羊棚为5年前的泥土砌墙(有历史裂缝),羊棚破裂是前期中石化三维勘探公司在该地域利用分支地震找矿法探测所致,工作组已衔接该公司协调对受损群众进行赔付。 | 属实 | 周家镇及水务部门定期检查该供水范围自来水管道,确保群众正常用水。群众进户路段已列入2024年道路维修计划,待具备施工条件后立即进行硬化。 | 涉访的5户群众住宅地处于279米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之外,不在环保搬迁范围之内;用水情况与电厂建设无关,属于供水管理不善造成的;正宁电厂施工均为地上施工,不存在破坏地下水的情况。群众进户路段待具备施工条件后立即进行硬化。 | 未办结 | 无 |
3 | d3gs202312210010 | 1.元城镇长庆油田陇东石油评价项目组,元533he井场未做环评进行施工,油泥在井场掩埋,未处理。2.樊家川乡长庆油田陇东石油项目评价组,里298he井场未做环评进行施工,油泥在井场掩埋,未处理。 | 庆阳市 华池县 环县 | 大气污染 | 举报的元533he井场实际井场号为元553h1,位于华池县怀安乡宋咀子村郑崾岘组,共有油井6口,5口井已经取得了环评批复,元553h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正在公示尚未审批,存在擅自开工建设的问题。6口油井由于天气原因试油作业已停工,未发现掩埋油泥现象;举报的里298he井场实为里298h1井场,共6口井(5口油井、1口注水井),其中的里398h1井取得了环评批复,该井完钻后,在未办理环评的情况下于11月底完成了5口井的钻井开发,现处于停产状态。通过开挖等方式进行调查,未发现油泥或者油泥掩埋痕迹。针对长庆油田分公司陇东石油评价项目组里298h1井场其余5口井“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 属实 | 进一步加强油气开发领域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确保油气开发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责令陇东石油评价项目组立即对元553h6井停止建设,并对该公司“未批先建”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对陇东石油评价项目组5口井“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缴纳了5口井的钻井排污税,限期补办环评手续,落实相关环境保护措施。 | 未办结 | 无 |
4 | d3gs202312210011 | 1.2020年甘肃路桥公司在环城路前面建设了二灰拌和站(拌和站全名不详),拌和站经营时将污水排放在张渠组河道,将垃圾在周边土地随意焚烧掩埋;2.近期12月21日拌和站搅拌水泥,泥灰扰民,影响周边住户。 | 庆阳市 华池县 | 水污染 | 拌合站为g244线打扮梁(陕甘界)至庆城段公路第三标段的2号拌合站,隶属于甘肃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周边200米内共有农户2户,该站于2022年3月开工,2022年4月30日建成后交陕西博信砼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运行。拌合站运行期间生活污水定期拉运至华池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清罐废水存放在站内的2座48方沉淀池内循环利用,生活垃圾拉运至悦乐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经现场勘察,未发现污水排放痕迹,也未发现垃圾掩埋现象。目前第三标段已整体完成施工,路桥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通过招标委托甘肃弘升砼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对2号拌合站进行拆除。弘升公司于12月14日开始拆除作业,将粉煤灰、彩钢房内层岩棉、遮阳板等固体废物堆放于场地内,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且在拌合站东南侧将堆放的少量垃圾点燃焚烧。工作组现场责令路桥公司立即清理固体废物并进行规范处置,要求在拆除搬迁过程中做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污染防治措施。现场未发现搅拌水泥作业,也未发现有泥灰扬尘现象。 | 属实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华池县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强化对全县道路施工队伍监督管理,及时消除各类潜在环境隐患,有效保障企业周边群众环境权益。 | 甘肃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对固体废物进行了清理。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对甘肃弘升砼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 未办结 | 无 |
5 | d3gs202312210019 | 庆阳市合水县合水亚泰利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国家在十六大和十七大期间严令要求关闭的。该公司从江苏悄悄过来开设,隐秘地将含有重金属铬的污染废水,通过公司内的水池,再排到固城川的小河内(当地叫西华池河),现在还在持续排放。 | 庆阳市 合水县 | 土壤污染 | 合水亚泰利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建设12500kva矿热炉一座。2006年投产至2012年主要以铬矿石、焦炭为原料生产高碳铬铁。2013年经甘肃省工信委同意12500kva高碳铬铁项目转产硅锰合金。2019年对原先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淘汰旧设备,更换新的除尘设备,在排污口安装在线检测,该企业以锰矿石、硅石为原料生产硅锰合金,不涉及铬元素。厂区内建设两个雨水收集池,雨水用于料场降尘不外排。该公司所在的老城镇黄家堡子村河流为北川河,距厂区最近处约150米,最远处约200米,北川河流入县川河后最终汇入马莲河;合水县生态环境分局每月对县川河流入马莲河断面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该项目不属于淘汰类产业,厂区冷却水、冲渣水、雨水规范收集无外排,取样检测除冲渣池内重金属锰含量较高外,其他重金属数据无异常;北川河上、下游水质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周边群众也反映该公司不存在排放废水情况。 | 属实 | 合水县政府督促各职能部门加强对该企业监管,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严重违法行为。 | 合水亚泰利冶炼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在十六大期间属于鼓励类,在十七大期间调整为限制类。 | 未办结 | 无 |
6 | d3gs202312210033 | 举报人认为( d3gs202300606)公布结果所称已整改,但实际未整改。(环县毛井镇二条俭村雅阳洼) | 庆阳市 环县 | 生态 | 毛井镇二条俭至后掌至雅阳洼砂砾路为环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实施的村组路项目(全长15.99公里),已于当年完工,全路设计砂砾用量1.08万立方米。项目承建单位甘肃昊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毛井镇二条俭村雅阳洼47户农户签订购石协议,并支付每户1000元购石费;开采地周边无农田,不会造成耕地破坏和水土流失,在采石约400方时,环县交通运输局核查认为该地泥石不符合工程用料标准,施工单位随停止开采,并对开采区域进行回填恢复,项目剩余用料均在马坊川合法合规的砂石厂进行采购。昊德公司2020年存在非法采砂行为,由于已超过两年的行政处罚追诉期,且未造成生态破坏,对其免于行政处罚。 | 不属实 | 环县自然资源局将进一步加强采矿监管,同时对采矿后期的恢复治理加强管理;环县水务局加强河道采砂工作监督管理,及时开展隐患排查。 | 经复核,2020年实施的道路建设项目有效解决了当地群众的出行交通问题,甘肃昊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已对采砂面进行了平整整理、回填恢复。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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