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第三项(市第三项)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省第三项(市第三项)问题。
反馈问题:甘肃省一些地方对黄河生态保护治理认识不到位,工作有差距。
整改目标: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领导干部对黄河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增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思想牢固树立,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辖区黄河主要支流水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整改情况:一是各级各部门把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理论学习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组织学习领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关于黄河生态保护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及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议精神。二是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马莲河、蒲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及水生态修复治理;各县(区)、乡(镇)党委、政府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辖区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解决辖区水生态环境问题。三是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及污染现状调查工作,编制了《庆阳市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及污染现状调查报告》《庆阳市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报告》,市水务局编制了《庆阳市水资源承载力评价报告》。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主要任务及指标纳入全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并组织落实,目前《庆阳市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已征求了相关部门及各县(区)的意见,即将印发实施。四是按照“前端排查管控、中端强化治理、末端生态净化”的水污染治理思路,开展了全市涉水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排查问题6111个,整治率89.6%。组织开展了全市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及污染现状调查,完成了西峰区(东区、南区)、庆城县、宁县、镇原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9座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全市116个乡镇中,有12个乡镇污水已纳入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20个乡镇日排污量少于30立方米采取拉运措施处理(其中12个乡镇计划2021年开工建设污水处理站),76个乡镇建成污水处理厂站94座,8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在建。
强化了涉水污染源排查整治,按月开展了重点废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严格控制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1-12月马莲河宁县桥头、蒲河马头坡两个国考断面水质均值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2018年以来完成改造124772户;全市163家散乱污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治;庆阳石化等重点行业完成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开展了全市加油站、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回头看”。庆阳石化老厂区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已完成土壤污染修复工程,正在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工程。原马岭炼厂污染地块修复工程已开工建设。五是2020年市发改委争取涉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21468万元,同时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编报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目前,申报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23个,总投资21184.2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20586.76万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项目45个,总投资385464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217351万元;水利领域项目47个,总投资1193891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29966万元。六是依法依规推动流域生态保护与治理。市、县水务部门2020年自查排查发现河湖“四乱”问题103个,已整改完成102个。生态环境部门共查处涉水污染环境违法案件8个,处罚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整改结论:该问题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
以上整改情况现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庆阳市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庆阳市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934-8270724。
联系地址:庆阳市生态环境局215室。
庆阳市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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