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第十五项(市第九项)第5个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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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省第十五项(市第九项)第5个问题。
反馈问题:中国石油庆阳石化分公司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将含硫、含油污水全部回用,而是部分直排马莲河。
整改目标:庆阳石化公司含硫、含油污水处理合格后全部回用。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庆阳石化公司,西峰区政府。
整改情况:
庆阳石化公司委托专业机构通过分析评价形成了《关于含硫含油污水处理回用分析评价情况的报告》并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专家组认为庆阳石化公司含硫含油污水处理回用情况符合原环保部环评批复要求,复核意见已报生态环境部备案。
对污水处理场生化系统运行效果进行了全面评估,针对该系统cod、氨氮去除效率降低的问题,对污水处理场a/o系统第3、4厌氧区填料和支架进行了全面更换。
为进一步强化源头节水工作力度,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通过更换回用水装置超滤和反渗透膜元件将市政中水回用量提高到140m3/h,满负荷稳定运行。1-8月份,新鲜水单耗完成0.46吨/吨,同比下降0.07吨/吨,完成节水量16.39万吨;新鲜水消耗101.91万吨,同比减少43.96万吨;市政中水回用量43.75万吨,同比增加27.18万吨。
强化酸性水汽提装置运行管理,在岗位操作卡、操作记录、装置平稳率、报警、生产操作变动、工艺指标执行等方面狠抓严管,酸性水汽提装置平稳率99.99%。强化污水场运行管理,加强运行过程管控与分析检测,根据过程运行指标对第三方运维单位进行考核,动态调整生化系统溶解氧、氮磷投加比例、臭氧催化氧化臭氧投加量等多项措施,保证污水场高质量平稳运行。
组织对《庆阳石化公司“三废”及噪声防治管理办法》废水防治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强化了源头管控力度,减少源头污水排放量,减轻末端污水处理设施压力,确保污水处理场长期、稳定运行。严格外排口管理,对污水场末端监控池出水至外排口尾水池进水阀门进行加锁、铅封,制定责任管理牌挂牌监督管理,杜绝达标污水排至外排口,保证其全部进入回用水站处理后回用。
完成了5000m3酸性水罐建设和“三查四定”工作。各专业投用前pssr确认工作也已完成,应急储罐具备随时投运条件。
完成了5000m3含油污水调节罐建设和“三查四定”工作。各专业投用前pssr确认工作也已完成,应急调节罐具备随时投运条件。
整改结论:目前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
以上整改情况现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庆阳市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庆阳市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8270724。
联系地址:庆阳市生态环境局215室。
庆阳市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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